【首部及导言】

“鲁班长”提供各项在线便捷服务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归鲁班长(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所有。以下均用“鲁班长”代表。

“鲁班长”提供项目管理、用工管理及其它与此相关联的在线便捷服务。用户行为必须接受以下所列条款制约,如若不接受该协议,则不能成为“鲁班长”用户。如接受本声明之条款,表示您将遵守本协议之规定。使用“鲁班长”产品该协议即生效。“鲁班长”保留更新本协议和再通知用户的权力。如果您对“鲁班长”声明有关本协议的任何更改都是不可接受的,则您享有的“鲁班长”资格与服务即被取消;否则“鲁班长”将默认您的行为构成对本协议更改的接受。

一、【服务内容】

1.1 “鲁班长”为用户提供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及劳务用工管理移动服务。

1.2 网络服务的具体内容由“鲁班长”根据实际情况提供。“鲁班长”保留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鲁班长”行使修改或中断服务的权利,不须对用户或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1.3 “鲁班长”在提供网络服务时,包括收费服务、免费服务,可能会对部分网络服务收取一定的费用。在此情况下,“鲁班长”会在相关页面上做明确的提示。如用户拒绝支付该费用,则不能使用相关的网络服务。

1.3.1 免费服务的使用可能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条件以本服务官方网站公布的条件为准。对于免费服务,“鲁班长”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免费服务的具体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及服务标准等进行单方变更,用户对此无异议,并接受前述的变更。“鲁班长”无需为此向用户承担任何责任。

1.3.2 “鲁班长”所提供的黄金服务版项目管理模块为收费服务。资费具体说明以鲁班长APP及官网相应页面为准。若用户使用本服务中的收费服务,用户应按有关的收费标准和付款方式支付相关费用。

1.3.3 “鲁班长”可能根据实际需要对收费服务的收费标准、方式等进行修改和变更,“鲁班长”也可能会对部分免费服务开始收费。前述修改、变更或开始收费前,“鲁班长”将在相应服务页面进行通知或公告。

1.3.4 本服务的支付、发票开具等规则,参照本服务鲁班长官方网站(https://www.lubanzhang.com)公布的相关内容。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2.1 用户通过唯一手机号进行验证码获取后,在鲁班长上的登录行为,该账号由用户负责妥善保管,用户应当对以其用户账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2.2 用户须同意接受“鲁班长”通过短信或其他方式向用户发送职位招聘信息或其他相关通知信息等。

2.3 用户须同意鲁班长可以将其个人资料作为营销的用途。

用户在使用“鲁班长”网络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2.3.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关的法律和监关规定;

2.3.2 不得为任何违法目的的行为而使用“鲁班长”网络服务系统;

2.3.3 遵守所有与国家网络监管部门规定的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2.3.4 不得利用“鲁班长”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2.3.5 不得利用“鲁班长”网络服务系统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

2.3.6 不得利用“鲁班长”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鲁班长”的行为;

2.3.7 如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帐号或帐号出现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通知“鲁班长”。

2.3.8 用户必须同意使用鲁班长仅用于合法的目的,如项目管理、用工管理等。用户个人信息储存在鲁班长数据库中,但鲁班长不承诺用户个人信息长期储存在“鲁班长”数据库中。

2.4 用户通过本平台所发生的一切权益及债务关系,劳务、民事等各类法律纠纷,均由用户本人承担,本平台概不负责,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2.5 鲁班长有权对用户个人信息进行适当修改。

2.6 鲁班长对于任何公司(不管它是否在中国境内)与用户之间的任何纠纷,概不负责。

2.7 在不透露单个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鲁班长”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

三、【版权声明】

3.1 “鲁班长”提供的网络服务内容包括:文字、软件、声音、图片、录像、图表等。所有这些内容版权归鲁班长(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3.2 用户只有在获得“鲁班长”或其他相关权利人的授权之后才能使用“鲁班长”提供的网络服务,不能擅自复制、再造“鲁班长”提供的网络服务、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派生产品。

3.3 转载必须征得鲁班长或相关权利人的书面特别授权,注明作者及文章出处“鲁班长”;凡作者或权利人声明不得转载的文章,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若违反上述规定,“鲁班长”保留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3.4 未经“鲁班长”授权,任何人不得建立本应用软件的镜像。

四、【隐私保护】

4.1 保护用户隐私是“鲁班长”的一项基本政策。“鲁班长”保证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用户注册资料及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鲁班长”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1.1 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4.1.2 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4.1.3 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4.1.4 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4.1.5 为维护“鲁班长”的合法权益。

4.2 完善个人信息的用户同意本应用软件对其信息进行善意利用。本应用软件所提供的服务会自动收集有关访问者的信息,这些信息包括访问者人数、访问时间、访问页面等,本应用软件将使用这些信息来对我们的服务器进行分析和对应用软件进行管理。

4.3 共同维护用户名及密码的安全。用户一旦注册成功,将得到唯一的用户名和密码。用户须妥善保管您的用户名和密码,不得告诉他人,否则因此产生的风险和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用户要对以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部责任。用户可随时根据需要更改密码。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自己的用户名的情况,请立即通告鲁班长。

4.4 “鲁班长”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鲁班长”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则“鲁班长”可将用户的注册资料等提供给该第三方。

五、【信息的发布】

5.1 任何用户不得使用“鲁班长”发送或储存任何违反适用法律或法规的资料;

5.2 任何用户不得以任何形式侵犯他人的版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

5.3 任何用户不得侵犯个人和社会大众的隐私安全;禁止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性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庸俗或淫秽的信息。

5.4 任何用户不得发布任何与本软件求职、招聘目的不适之信息;

5.5 任何用户不得发布任何不完整、不准确、虚假的或具有误导性的信息;

5.6 任何用户对所发布的信息承担完全责任。

六、【信息的使用】

6.1任何用户必须保证不用于下列任何一种用途:

6.1.1 供“鲁班长”的竞争同行用此方法寻求与招聘单位或个人的业务联络或进行与“鲁班长”相竞争的其他活动。

6.1.2 擅自删除或修改任何其他人或“鲁班长”公布的资料。

6.1.3 擅自将取自“鲁班长”的资料转给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透露。

6.2 “鲁班长”提供的其它信息,仅应限于与其相应内容有关的目的而被使用;任何用户不得将任何本软件的信息用作任何商业目的。

七、【信息的公开】

7.1 “鲁班长”不公开任何用户不愿意公开的信息,除非:

7.1.1 用户授权“鲁班长”透露这些信息;

7.1.2 相应的法律要求及程序要求“鲁班长”提供用户的资料;

7.1.3 该信息系用户已发布的信息;

7.1.4 该信息系为已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7.2 “鲁班长”绝对尊重用户,不擅自编辑或修改用户的登记内容,除非有法律要求及公安管理规定;

7.3 “鲁班长”保留判定用户的行为是否符合本协议的权利,如果“鲁班长”认为用户违背了本协议,应事先通知用户停止违反本协议的行为。

7.4 所有发给用户的通告都可通过用户在“鲁班长”登记注册的手机号或软件公告传送,且在传送后壹日内视为送达。服务条款的修改、服务变更、或其它重要事项都会以此形式进行。

八、【信息的安全性】

8.1 用户不得破坏或企图破坏“鲁班长”或软件的安全规则,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8.1.1 接触未经许可的数据或进入未经许可的服务器或帐户;

8.1.2 没有得到许可,企图探查,扫描或测试系统或网络的弱点,或者破坏安全措施;

8.1.3 企图干涉对用户及网络的服务,包括,并不限于,通过超载, "邮件炸弹"或"摧毁"等手段;

8.1.4 发送促销,产品广告及服务的E-mail;

8.1.5 伪造TCP/IP数据包名称或部分名称。破坏系统或网络可能导致犯罪,“鲁班长”将调查、干预此类破坏行为的发生,并将与执法当局合作,起诉此类破坏行为的使用者。

九、【风险分担】

9.1 用户理解并同意,“鲁班长”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是为用户提供岗位信息,用户有义务自行甄别相关岗位的真实性与对应性,“鲁班长”不对用户使用本系统报名入职后与第三方产生的纠纷负责。

9.2 如“鲁班长”受到用户应为“鲁班长”辩护并使“鲁班长”免于任何经济或商誉损失,如用户怠于履行该义务,“鲁班长”有权自行采取辩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聘请律师),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应由用户向“鲁班长”作出补偿。

9.3 “鲁班长”须承诺为用户提供本协议所规定的服务,承诺赔偿由于“鲁班长”违反本协议而对用户造成的损失。

9.4 由于Internet发展的现状,有时线路速度会降低;有时因为网络调整会造成短时的线路中断,用户认同这些属正常情况。但中断时间以每月累计不超过(含)4小时为限(不可抗力除外)。

十、【责任】

10.1 “鲁班长”随时监视此系统,并保留对其实施实时监视的权利。对于他方输入的,不是“鲁班长”发布的材料,“鲁班长”有权予以删除。

10.2 “鲁班长”不承诺软件能够长期无错误运营;不保证其服务器免受病毒或其他机械故障的侵扰。如果任何用户在使用“鲁班长”软件时造成需要维修、更换设备或丢失数据的情况,本软件对这些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10.3 “鲁班长”因正常的系统维护、系统升级,或者因网络拥塞而导致软件不能访问,“鲁班长”不承担任何责任。

10.4 在任何情况下,“鲁班长”及其领导人、主管、雇员和代理商拒绝对由于用户使用本软件及其内容或不能使用本软件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提供任何担保。

10.5 除非法律另有规定,“鲁班长”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责任(不论是违约还是侵权),仅以“鲁班长”向该用户所收取的服务费为限,并且“鲁班长”不承担任何用户的任何期得利益损失或其他间接损失。

10.6 鲁班长提供的服务中可能包括广告,用户同意在使用过程中显示鲁班长和第三方供应商、合作伙伴提供的广告,广告内容均由内容提供者负责。用户可通过广告了解相关产品或服务,但须自行对依该广告信息进行的交易负责,对用户因该广告信息进行的交易或广告商提供的内容而遭受的损失或损害,鲁班长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合作事项】

11.1 “鲁班长”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鲁班长”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则“鲁班长”可将用户的注册资料等提供给该第三方。

11.2 在不透露单个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鲁班长”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

十二、【免责声明】

12.1 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鲁班长”网络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使用“鲁班长”网络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鲁班长”对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

12.2 “鲁班长”不担保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网络服务不会中断,对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都不作担保。

十三、【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13.1 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的需要而需暂停网络服务,“鲁班长”将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13.2 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鲁班长”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络服务而无需通知用户:

13.2.1 用户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

13.2.2 用户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使用规则。

13.3 除前款所述情形外,“鲁班长”同时保留在不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况下随时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对于所有服务的中断或终止而造成的任何损失,“鲁班长”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十四、【违约赔偿】

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鲁班长”及其他用户的利益,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鲁班长”或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失,用户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十五、【修改协议】

15.1“鲁班长”将可能不时地修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一旦条款内容发生变动,“鲁班长”将会在相关的页面提示修改内容。

15.2 如果不同意“鲁班长”对服务条款所做的修改,用户有权停止使用网络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网络服务,则视为用户接受服务条款的变动。

十六、【法律管辖】

16.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16.2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鲁班长(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通知和送达】

本协议项下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重要页面公告、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十八、【其他规定】

18.1 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18.2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18.3 本协议服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用户与鲁班长双方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司法管辖。如发生本协议相关条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时,则该条款将按相关法律重新解释,而其他条款则依旧保持对用户产生法律效力和影响。